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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樹國民小學

最新消息

重申校園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配合事項

{{ $t('FEZ002') }} 學務處|

重申校園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配合事項,請學校依說明辦理。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0月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24063號函辦理。
二、本府110年7月12日屏府教特字第11026927400號函(諒達),有關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之定義、類型,已建置於

校安通報系統之通報次類別,請落實相關通報知能,勾選適切之類別並依性平法等相關規定辦理。倘學校所知悉之
數位/網路性別暴力案件非屬前開10種類型態樣,請提供本府知悉,俾利蒐集後向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提出修
正或擴充之建議;另請辦理相關教師研習進修時,將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議題納入研習課程,以提升教師對此
議題之敏銳度及辨識能力。
三、本府110年9月3日屏府教特字第11044341400號函(諒達),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109

年度發展防治數位/網路性別暴力、多元性別禁止歧視、突破父權文化、性侵害防治、男性(童)身體保護、學生
懷孕受教權維護等性別平等教育議題之教學教案示例33件,請學校多加利用。
四、請學校落實性平法第10條規定,每年應依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擬定之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編列經費預算,並專款
專用,俾利學校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工作。
五、重申學校應依性平法第21條第3項規定辦理,學校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應將該事件交由所設之性
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處理,任何人不得另設調查機制,違反者其調查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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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1-10-18|

{{ $t('FEZ005') }} 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