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本縣11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素養人才高階培訓」研習計畫,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11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查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以下簡稱防治準則)第22條第1項第1款略以:「本法第三十條第三項所定具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素養之專家學者,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持有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知能高階培訓結業證書,且經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設性平會核可並納入調查專業人才庫者....。」合先敘明。
三、次查防治準則第22條第5項:「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修正施行前,已持有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知能進階培訓結業證書,且經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設性平會核可並納入調查專業人才庫者,自本準則修正施行之日起三年內,得擔任第一項專家學者,免受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限制。」次予敘明。
四、綜上所敘,自111年12月24日後,需持有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知能高階培訓結業證書,且經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設性平會核可並納入調查專業人才庫者,爰符合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才資格,以辦理調查案件事宜。
五、研習時間及地點:
(一)研習時間:110年11月20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110年11月27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110年12月4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
(二)辦理地點:屏東縣立鶴聲國民小學。
(三)參加對象:本縣各國中小有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素養人才初、進階證書人員,限50人。
(四)活動報名:請於11月1日至11月15日逕向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防疫期間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五)活動聯繫請洽鶴聲國小輔導主任陳麗梅(電話:7521207#35)。
六、同意參加人員核予一年內補休,惟課務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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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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