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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樹國民小學

最新消息

重申校園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配合事項

{{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6月2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79276號函辦理。
二、有關教育部製作「學校通報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及處理程序教學影片」,依處理順序包含「通報處理及受理階段」、「調查處置階段」、「行為人心理輔導及性平教育階段」等三部分,請學校確實觀看,俾於性平案件之調查處理過程中符合行政程序,避免行政瑕疵及衍生後續救濟程序之缺失,以保護當事人權益(影片網址https://reurl.cc/6ZkVKV) 。
三、有關111年6月1日施行之跟蹤騷擾防制法,請學校採取多元模式辦理該議題相關之研習活動,讓學校師生了解該法之內容及處理程序。
四、行政院業於111年3月10日透過跨部會修法,通過修正行政院版本「刑法」、「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以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4部法規,以防治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之氾濫,請學校務必加強相關防治教育,提醒學生「五不四要防護原則」,並保障遭受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之被害學生權益及人身安全。

五、因應住宿型學校、慈輝班、體育班及原住民族地區學校之特殊性質,請加強該等性侵害案件之防治策略,其中體育班及運動團隊因師生之間權力不對等之情形更為顯著,以及學校對於體育班及運動團隊訓練時間及地點之掌握上較為不足,校外比賽時經常未有學校師長同行,請學校應強化運動教練專業倫理及性別平等教育知能,以及建立運動團隊法制化管理,有效減少性平案件的發生。
六、因應108年6月19日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後,觸法兒童改由教育及社政輔導,另依據111年3月10日行政院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草案第12 條規定,(社政)主管機關知悉性侵害犯罪行為人為兒童或少年時,應依相關法規轉介(教育)權責機關提供必要之協助。爰學校知悉學生為性侵害行為人時,應針對涉案學生啟動校園三級輔導機制,預防其再次發生性侵害行為;另本府獲悉學校之教職員工為疑似性侵害案件行為人時,即時通知學校,學校應立即進行校安通報,並啟動後續性平處理程序,以確實維護學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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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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