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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轉達交通部「戶外休閒活動應注意事項」,本校教職同仁如辦理各類型戶外休閒活動,敬請參照旨揭「戶外休閒活動應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 $t('FEZ001') }} 吳明吉

{{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屏東縣政府112年8月22日屏府交觀字第11254338900號函辦理。
二、倘貴校(單位)辦理各類型戶外休閒活動,請參照旨揭「戶外休閒活動應注意事項」規定辦理,詳情請參閱附件。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5-07|

{{ $t('FEZ005') }} 51|